GB 18582-2020 英文版(): 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architectural wall coating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所涉及的产品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在现场涂装、工厂化涂装,对以水泥基及其他非金属材料(木质材料除外)为基材的建筑物内表面和外表面进行装饰和保护的各类建筑用墙面涂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5-2007 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750-2007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23985-2009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
GB/T 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3990-2009 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3991-2009 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
GB/T 23992-2009 涂料中氯代烃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3993-2009 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30647-2014 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
GB/T 31414-2015 水性涂料 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物
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
注:例如,住宅、办公大楼、厂房、仓库、商场、体育馆、展览馆、图书馆、医院、学校、机场、车站、剧院、教堂等。
3.2
建筑用墙面涂料
涂覆在以水泥基及其他非金属材料(木质材料除外)为基材的建筑物内表面和外表面的墙面涂料。
3.3
装饰板涂料
涂覆在建筑物墙体表面用具有保温、装饰等功能的板状制品(金属材质除外)上的一类涂料。
注:装饰板主要有无石棉硅酸钙板、无石棉纤维水泥板、天然花岗岩薄石材、玻璃、瓷板、陶板等。
3.4
效应颜料
通常为片状颜料,除提供颜色外还能提供一些其他性能,如彩虹色(光在薄层上发生干涉而形成),
随角异色(颜色变换,颜色跳跃、颜色明暗变化)或纹理。
3.5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6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VOC含量
在规定的条件下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
3.7
施工状态
在施工方式和施工条件满足相应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时,产品所有组分混合后,可以进行施工
的状态。
4 产品分类
本标准将建筑用墙面涂料分为:水性墙面涂料、装饰板涂料。其中,水性墙面涂料分为:内墙涂料、外墙涂料、腻子;外墙涂料又分为含效应颜料类和其他类。装饰板涂料分为:水性装饰板涂料、溶剂型装饰板涂料;水性装饰板涂料又分为合成树脂乳液类和其他类,溶剂型装饰板涂料又分为含效应颜料类和其他类。
5 要求
5.1 水性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限量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5.2 装饰板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限量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6 测试方法
6.1 取样
按GB/T 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6.2 试验方法
6.2.1 VOC含量
6.2.1.1 密度
按GB/T 6750-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23±0.5)℃。
6.2.1.2 水性墙面涂料和水性装饰板涂料中VOC含量
按GB/T 23986-2009的规定进行。色谱柱采用中等极性色谱柱(6%氰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
氧烷毛细管柱),标记物为己二酸二乙酯。称取试样约1g;校准化合物包括但不限于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正丁醇、异丁醇、三乙胺、二甲基乙醇胺、2-氨基-2-甲基-1-丙醇、乙二醇、1,2-丙二醇、二乙二醇、2,2涂料用,4-三甲基-1,3-戊二醇等。水分含量的测定,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涂料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86-2009中10.4进行,检出限为2g/L;腻子中VOC含量
的计算,按GB/T 23986-2009中10.2进行,并换算成克每千克(g/kg)表示,检出限为1g/kg。
6.2.1.3 溶剂型装饰板涂料中VOC含量
按GB/T 23985-2009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GB/T 1725-2007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
1g,烘烤条件为(105±2)℃/1h。不测水分,水分含量设为零。
6.2.2 甲醛含量
按GB/T 23993-2009的规定进行。
6.2.3 苯系物总和含量、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
水性墙面涂料中苯系物含量的测定,按GB/T 23990-2009中B法的规定进行;水性墙面涂料中苯
系物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90-2009中9.4.3进行。
溶剂型装饰板涂料中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含量的测定,按GB/T 23990-2009中A法
的规定进行;溶剂型装饰板涂料中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90-2009
中8.4.3进行。
6.2.4 总铅(Pb)含量
按GB/T 30647-2014的规定进行。
6.2.5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按GB/T 23991-2009的规定进行。
6.2.6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
按GB/T 31414-2015的规定进行。
6.2.7 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
按GB/T 23986-2009的规定进行。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86-2009中10.2
进行,并换算成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
6.2.8 卤代烃总和含量
按GB/T 23992-2009的规定进行。卤代烃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92-2009中8.5.2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型式检验
7.1.1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
7.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7.2 检验结果的判定
7.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7.2.2 粉状腻子(除仅以水稀释的粉状腻子外)、装饰板涂料报出检验结果时涂料用,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
7.2.3 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8 包装标志
8.1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 9750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8.2 产品中生物杀伤剂应按GB 15258的规定进行危害性标识。
8.3 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
8.4 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明符合本标准的分类和产品类型。
8.5 对于聚氨酯类、环氧类等多组分固化的涂料应在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标明适用期。
9 标准的实施
9.1 溶剂型建筑用墙面涂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得在现场涂装中使用。
9.2 涂装现场对施工状态下的涂料产品抽查时涂料品牌网,对于聚氨酯类、环氧类等多组分固化的涂料品种抽样检验,应在产品适用期内进行检验。